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670元的样子
杭州市近日调整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20元提升至6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5.4元调整为5.7元。该标准从200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调整后的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含下列项目: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则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报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850为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切实提高低收入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我市对200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85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700元/月。
另外,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7.20元/小时;金坛市、溧阳市执行省定二类标准5.90元/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以上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的项目和个人缴纳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